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共同主编的《福建省城市道路LED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》,经审查,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编号DBJ/T13-266-2017,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在执行过程中,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。
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6月15日